参赛政策

2019-06-30 来源: 收藏文本

  对落户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区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参赛企业,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。

(一)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利用种质资源库,并在新品种培育、先进育种方法和技术设备引进、种业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扶持资金。

(二)对全国总部及区域总部落户杨凌的规上服务业企业,每户分别最高补助100万元和50万元。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,按照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(三)支持企业自主建设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平台发展,按照实际投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;

(四)对在国内股票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入区企业,凡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 150 万元补助,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的给予 250 万元补助,凡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成功,按净募集资金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助,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。

(五)对物流快递年发单量100万单以上的大型电商及供应链企业,给予年度物流快递费用10%的补贴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(六)优先享受示范区高层次人才专项政策。对在杨凌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国内外顶尖人才、国家级领军人才、地方级领军人才,参照实际投资额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00万元、400万元、12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;创业团队成员认定为示范区高层次创业人才的,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和10万元购房补助。

(七)优先支持在杨凌入区发展,在土地、税收、融资等给予优惠。